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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機械制造業商會聯系人工作指南發表時間:2019-10-19 21:50 根據商會章程和會長會議決定,建立商會聯系人(以下簡稱聯系人)制度。根據商會實際工作需要,特制定本指南。 商會聯系人是指會員企業指定的本企業與商會秘書處聯絡的人員。聯系人應當是企業中高層領導人,熟悉本企業的全面工作,和商會秘書處保持緊密協作關系。聯系人應當充分發揮熟悉企業的優勢和個人的聰明才智,為辦好商會積極獻言獻策;應當牢固樹立利用商會平臺發展企業就是為商會做貢獻的思想,積極為企業領導人當好參謀和助手,想方設法為發展企業多做貢獻。 第一條 聯絡溝通。及時把企業領導人對商會的意見和要求,企業需要商會做的工作傳達給商會,把商會的信息及時呈報給企業領導人,傳遞給企業有關部門,把企業需要的信息及時反饋給商會,確保商會及時了解企業領導人對商會的要求,確保商會與會員企業的聯絡暢通,信息的有效利用。 第二條 協商協調。企業需要商會出面辦理效果會更好的有關事宜,聯系人應積極協調企業、商會與第三方開展工作。 (一)需要政府部門辦理的有關事宜; (二)需要融資租賃,通過商會可在眾多金融租賃機構中找到最適合的合作伙伴; (三)需要外協時,通過商會可在會員企業內部或者同行業中盡快找到最佳合作伙伴; (四)需要培訓員工時,通過商會可從眾多培訓機構中選擇到理想的單位或者學校; (五)需要聘用高端人才和普通員工時,通過商會可擴大遴選范圍,招聘到更好的人才和員工; 第三條 數據統計。商會需要掌握會員企業生產經營等有關數據,以方便政府有關部門了解機械制造業發展狀況,指導行業工作,給予政策支持。聯系人應當把企業年報、中報等數據及時傳到商會,建立統一的數據庫。 第四條 政策落實。通過商會渠道貫徹落實的各項政策,成都市工商聯的各項要求,聯系人應當在學習領會的基礎上,按企業規定和慣例呈送企業領導人閱示,根據領導人的要求,跟蹤督導抓好落實,并將落實情況反饋給商會。 第五條 情況反映。當企業有以下情況之一的,應當及時向商會反映: (一)企業獲得政府等有關部門榮譽、獎勵時,商會將在會員企業中大力宣傳; (二)企業發生生產事故、涉嫌違法犯罪事件,商會將全力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; (三)科技創新有重大突破時,商會將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從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; (四)企業在經營管理、企業文化等方面有好的經驗做法時,商會將大力宣傳推廣。 第六條 發展會員。為有效地整合資源,促進整個行業發展,商會需要不斷發展壯大隊伍。聯系人應當積極推薦當地優秀同行企業或者配套企業加入商會。 第七條 其他工作。政府有關部門和成都市工商聯交辦的其他工作,會員企業請求辦理的其他工作。 |